【准考证入口】朔州右玉干部学院招聘公告
2018-01-19 09:46 山西人事考试网 http://sx.huatu.com/ 文章来源:互联网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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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下载打印入口:点击进入
时间:2018年1月18日至21日
按规定缴纳或减免考试费的考生,请在指定时间内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五、笔试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月21日 上午9:00—11:00
地点:本次笔试统一在朔州市设置考场
(二)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提前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三)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8年1月底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由朔州市委组织部会同右玉干部学院负责。资格复审时间为2018年2月1日至2月7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须说明是否为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截至2018年1月2日的工作年限以及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在本单位);
6.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职位要求获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地点在朔州党建网另行公布。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依次等额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按照资格复审实际合格人员确定面试人选。
七、面试
面试工作由朔州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在朔州党建网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与考察人选的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
体检由朔州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有关事宜在朔州党建网公布。
3.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水平或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结合在校期间和毕业后表现进行综合考察。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朔州党建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合格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经聘用享受国家、省规定的工资待遇。
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签订聘用合同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人须与原单位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十、咨询及其他事项
所有涉及本次招聘方面的方案公告、成绩公布、信息发布和情况通报等均在朔州党建网(www.szswzzb.gov.cn)公布,请及时关注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349-2225656
技术咨询电话:0351-7331654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中共朔州市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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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书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