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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乡宁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60人公告

2022-12-28 17:03:11 公务员考试网 //sx.huatu.com/shuozhou/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导读】华图朔州人事考试网同步互联网发布:2022年乡宁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60人公告更多资讯请关注山西华图微信公众号(shanxiht),朔州培训咨询电话:0351-222 0349-2222096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壮大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骨干力量,根据《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中组发﹝2022﹞2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临组通字﹝2019﹞115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晋民发﹝2022﹞39号)等文件要求,乡宁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招聘、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乡宁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60名,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乡宁县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乡宁县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高校毕业生岗位资格条件:2022年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0、2021届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28日(含)以后出生),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大专及以上学历。

  7.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岗位资格条件: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2月28日(含)以后出生),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大专及以上学历,此岗位免笔试,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进入面试环节择优录取。

  8.其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28日(含)以后出生),有三年及以上社区工作经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8日(含)以后出生),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大专及以上学历。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现役军人(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研究生人员不得以原取得专科或本科学历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出受限期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有不良诚信记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工作单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被法院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

  7.本县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正在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

  8.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8:00至2023年1月12日18:00。

  报名及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址: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iangning.gov.cn/)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乡宁县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1寸免冠红底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附件3),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招聘资格),按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予以处理,并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1月10日8:00至2023年1月12日18:00。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变更其他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2023年1月12日18:00之前改报其它岗位。在规定时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2023年1月12日18:00资格初审工作结束。

  3.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1月10日8:00至1月13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5.改报岗位

  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原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6.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于2023年1月20日之前提交减免手续至乡宁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股。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等证明材料。

  7.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笔试公告,按照公告要求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合格线为60分。

  (3)笔试内容:党的理论知识、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实务与社区建设等相关知识。

  (4)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5)笔试结束后发布查询成绩公告,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分别从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准考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已就业人员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因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结束后,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3.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面试对象。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

  (5)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6)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考官组5-9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总成绩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做好事前准备和报名工作。体检在县纪委监委监督指导下,由乡宁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明确提出复检申请的时限),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可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公示后,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六)聘用

  聘用由昌宁镇负责实施,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由昌宁镇参照社区人口比例和现有社区工作者人数,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不低于18人统筹分配。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昌宁镇考核合格后,统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五年,包括试用期),建立人事档案,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和管理

  1.待遇。综合考虑岗位等级、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专业职称等因素,按照“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绩效薪酬制度,报酬不得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并建立薪酬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工资占70%,绩效工资占30%,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试用期间工资按照拟聘用等级80%发放。

  对于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经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在享受原有相应岗位级别待遇的基础上,分别给予每月500、300、200元的津贴。公开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应在一个聘期内取得职业资格,未能取得职业资格的不予续聘。

  2.管理。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考核由昌宁镇党委组织实施。健全以居民满意度为重点的群众评议与组织考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为优秀等次的不超过管理范围内专职社区工作者总人数的30%。考核结果与专职社区工作者等级调整、培养使用、续聘解聘、奖励惩戒等挂钩。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备案。

  专职社区工作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规定程序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退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

  (1)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责任追究的;

  (2)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社区居民造成重大利益损害或给社区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严重违反社区管理规章制度的;

  (4)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5)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6)其他法律法规或文件政策规定的情形。

  六、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信息、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乡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gning.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延误、影响招聘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一天网上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3.打印准考证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5.有关招聘信息,可咨询乡宁县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咨询,咨询电话:0357-558081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乡宁县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1.乡宁县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表.docx

  2.乡宁县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x

  3.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docx

  乡宁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28日

(编辑:dujia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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